各有关用工单位、各位同学:
经各用工单位申请,学工部会同组织人事部对申报的勤工助学岗位进行审议,并上报学院审核,现将各用工单位岗位安排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1。
本学期勤工助学岗位实行各用工单位自行组织招聘,原则上以本学年认定的贫困生(山西、贵州、广西、云南、四川、甘肃等六个省(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生优先)为主要招聘对象。请各位同学按照各用工单位岗位招聘需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应聘,并填写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2)。用工单位填写勤工助学录用表(附件3)。
请各用工单位于3月16日下午4点前将勤工助学录用表(附件3)(含留用人员)、新录用学生的勤工助学申请表、未录用学生的勤工助学申请表交至学工部办公室(学生公寓2127),电子文档发送至164463536@qq.com。学工部对各用工单位的录用结果进行审核汇总后,将录用结果公布于学院网站。
学工部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