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5日,参加完学院的出征仪式后,“青春志 青年行”小组成员前往浣东街道沟通社会实践活动事项。
村民自治是广大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的基本内容和核心,是“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为一项农村基层治理制度,如何切实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衔接,发挥村级民主治理机制应有的作用和功能,是值得我们探讨的话题。
在接下来为期一周的时间里,“青春志 青年行”实践团队将积极深入农村街道、住户,利用问卷调查和访谈等形式展开学习、调查和研究。了解当地民主政治的发展情况、收集村民对基层民主的看法、提出促进民主自治健康稳定发展的建议,使村民能真正行使其民主权利。小组成员的实践足迹将涉及诸暨浣东街道、街亭镇、东和乡等乡镇。
小组成员在与当地村民委员会、村民的交流过程中,更加详细地了解到当地的发展情况,从宏观上把握民众政治发展的背景条件,并对村民自治的成果感同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