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温暖过冬,现将2022年冬季“送温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通知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前
二、活动对象
2025年我院备案的学生资助对象
三、活动形式
(一)冬季慰问品发放
(二)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寝室
(三)结合各二级学院特色开展其他资助活动(必须针对资助对象开展活动)
四、活动经费渠道和相关要求
1、冬季“送温暖”活动经费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均100元标准执行。各二级学院凭开支发票和相应账单明细,统一从学工部贫困生经费列支。
2、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冬季“送温暖”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温暖过冬。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对“送温暖”活动及其他活动进行总结,并有配图片的相关新闻报道。12月15日前将“送温暖”活动总结以及相关新闻报道电子稿发送至2577175769@qq.com。
学工部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