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心理健康课程教学质量,优化师资队伍,按照我院教务相关规定,结合心理工作实际,现进一步规范心理健康课程师资库。通知如下:
一、师资要求
1、入校工作满3年,接受过普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咨询心理学等基础课程培训,并取得相关专业资质证书。
2、已获得高校教师职业资格证书。
3、能够保证教学时间,并参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的课程教研相关活动。
4、遵守教务管理规定,规范开展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及课程考核。
5、具有心理学专业学历背景,或已从事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满3年,或担任心理辅导站站长满2年,优先纳入师资库。
二、主要任务
1、承担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选修课教学。
2、参与课程集体备课、课件制作、听课观摩、教学比赛等。
三、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老师填写师资备案表(见附件),6月17日前发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人:李卓。
四、其它事项
师资库为课程排课重要依据,所有师资均须重新登记入库;师资库成员优先选送参加各级各类课程培训及教学比赛。
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