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同学们心理素质优化,丰富校园心理文化氛围,本学期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持续开展心理活动立项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凝练活动主题,丰富活动内容;把握时代要素,创新活动方式;满足个性需求,扩大受众范围。
二、申报内容
围绕同学们校园日常学习生活中存在的心理成长点与困惑困扰,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整合活动资源与师资,按照不同主题开展重点立项(相关主题见附件1);各辅导站继续加强品牌化建设,进行品牌项目申报;各组织也可自行确定心理主题,经辅导站统一申报一般活动项目。各学院立项数,重点立项5-10项,品牌项目1-2项,一般项目10项内。
三、申报方法
请以各二级学院心理健康辅导站、学生组织、各班级为单位申报,填写活动立项申报表(见附件2),统一经心理健康辅导站审核通过汇总后,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人:李勇。
四、申报时间
2025年3-4月。第一批截止时间:3月20日;第二批截止时间:4月20日。
五、立项开展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根据申报内容确定立项活动,并指导各组织开展,重点活动可重复立项,活动经费由心理中心直接支出;品牌项目经费不超过2000元/项,一般项目经费不超过500元/项。所有立项活动经费均列入本年度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开支。立项活动按照预定时间开展,结束后凭新闻报道、发票等材料,经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审核备案后按照我院财务规定报销。
六、其他事宜
请各心理健康辅导站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并对申报活动和经费预算等进行严格审核,有疑问请联系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学工部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