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网站栏目>>通知公告>>正文
学工部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09-13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我院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我院二年级(含)以上的学生。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学校警告(含)以上处分;

3.热爱集体,团结友爱,诚实守信,自强自立,学习勤奋;

4.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5(含)以上,且无不及格课程;

5.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若获得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学金取最高额,荣誉兼得;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为我院2023-2024学年认证的学生资助对象。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及标准

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199名,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各二级学院名额分配如下:

二级学院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学金名额

工程技术学院

47

园林学院

29

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

15

商学院

47

34

生物环境学院

27

共计

199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

2.各二级学院在确定励志奖学金名单时要充分考虑学生的日常表现、受资助情况和实际困难程度,做到统筹兼顾,重点突出;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二级学院负责评选、初审和公示等工作。各二级学院上交材料经学院复审通过后,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上报材料及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正文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条件、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五部分;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

3.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备案表(见附件2);

以上纸质材料(1、2、3)经各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后,请于1015日下午4:00前报送学工部办公室(活动中心217),电子文档(1、3)发送至2577175769@qq.com。联系人:褚老师,电话:87760079(9200079)。

附件:

1.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 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备案表

3. 国家励志奖学金(模板+报送材料及要求)

学工部

2024913


附件【附件2.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 国家励志奖学金(模板+报送材料及要求).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 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备案表.xls已下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