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我院思政队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现组织开展省高校辅导员心理助人能力认证(第六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一)2019年、2020年、2021 年、2022年参加浙江省高校新任辅导员岗前培训班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的辅导员;
(二)已获国家二级、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的辅导员;
(三)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参加过浙江省统一组织的心理专题培训的省高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分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学工部部长/副部长、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
报名答辩人员均必须在浙江省高校心理援助系统发起过至少一次“疑难”或“紧急”援助申请,且状态为“已归档”。
二、认证时间
心理助人能力认证(第六期)定于2023年11月8-11日开展。
三、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联系心理中心李勇报名参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结业证书、资格证书、归档截图等),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16日。
四、缴费方式
培训认证费每人800元。经审核通过后,参加认证人员自行缴费,支付二维码如下:

注意:汇款时请备注“××学校心理认证(姓名)”,发票由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统一开具后发送至各高校学员联系人邮箱,认证结束后相关费用由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统一报销。缴费截止时间10月30日。
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