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国家奖学金评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开展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预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专升本学生须进入本科阶段第二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三、评审名额
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名额由省教育厅下达,学院待下达名额后将另行通知。
浙江省今年继续举办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活动,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出10位在科学研究、道德品质、社会实践、创业创新和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国家奖学金特别奖获奖学生,申报条件及程序参照国家奖学金,各二级学院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推荐申报。特别评选活动不占下达到各学院的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学院将从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中择优推荐1名参加全省特别评选。
四、评审标准
(一)学习成绩要求
1.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专业前10%(含10%),没有不及格科目。
2.省政府奖学金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专业前15%(含15%),没有不及格科目。
(二)破格要求
对于学习成绩没有达到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要求的学生,如学习成绩达到专业前30%(含30%),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榜样示范作用,也可破格申请,但需提供详细的证明材料。学术类或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所有申请证明材料前期需经过学院审查,确认学生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并加盖学院公章,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且第一单位为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 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国家一级出版社直接认定,其他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家论证)。
3.在科技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5.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排名第一或指导老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专利权人为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
6.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7.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一等奖,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8.获得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五、评审程序
(一)国家奖学金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进行申请(请参考附件样表进行填写),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所在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审核学生申请资格的有效性和上报材料的真实性。
2.二级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党政负责人担任组长,专业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国家奖学金评选小组,组织国家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推荐人选经各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后报学生工作部。
3.学工部初审。学工部对各二级学院上报人选资格进行审核后,预计10月上旬组织国家奖学金现场评选活动,候选学生以PPT的形式进行8-10分钟的公开答辩和讲演,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学生现场公开答辩和讲演等情况综合评选出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拟获得者。
4.结果公示。学工部对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学生进行公示,上报学院审定。
5.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省政府奖学金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2022-2023学年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进行申请(请参考附件样表进行填写),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所在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审核学生申请资格的有效性和上报材料的真实性。
2.二级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党政负责人担任组长,专业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小组,组织省政府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推荐人选经各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后报学生工作部。
3.学工部初审。学工部对各二级学院上报人选资格进行审核,
4.结果公示。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学工部对2022-2023学年省政府奖学金拟获奖学生进行公示,上报学院审定。
5.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二级学院名额分配
二级学院 |
国家奖学金名额 |
省政府奖学金名额 |
工程技术学院 |
1 |
39 |
园林学院 |
1 |
41 |
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 |
1 |
24 |
商学院 |
1 |
64 |
人文学院 |
1 |
42 |
生物环境学院 |
1 |
31 |
共计 |
6 |
241 |
注:国家奖学金原则上各二级学院在规定分配名额的基础上再推荐1名候补人选供差额评选,省政府奖学金实行等额评选。
七、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成立国家奖学金评比工作小组,对照评比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比推荐,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二)提交材料
1.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条件、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
(2)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3)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2)。
(4)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
2.省政府奖学金
(1)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条件、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
(2)2022-2023学年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
(3)2022-2023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5)。
以上材料需由经办人和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相关材料请分别于9月28日上午11:00前(国家奖学金)、10月12日上午11:00前(省政府奖学金)报送至学工部(活动中心211),电子版材料请发至jyxyxsgzb@163.com。因是预评,待省里正式文件下发后,会根据最新填报要求,再通知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申报工作。
为确保学生评选公平、公正,学工部进行全程监督,联系邮箱:jyxyxgb2023@163.com 。
学工部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