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网站栏目>>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2023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及建档工作的通知
2023-09-11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为及时掌握2023级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学院将集中开展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和建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时间

2023年9月16日(周六)。

二、普查地点

实验楼1号楼三楼、四楼机房。

三、普查工具

大学生人格问卷(UPI)、症状自评量表(SCL-90)。

四、具体安排

1、各二级学院心理健康辅导站站长与新生辅导员根据各学院分配机房(附件),在新生报到完成后,按照65人/室进行详细安排。

2、新生辅导员在实验楼外清点好学生人数后统一带入,按照时间安排有序进入相应机房参与测试。

3、心理中心教师与辅导站站长负责具体施测。

4、后续心理中心将组织师资对新生开展适应性面谈。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新生心理普查及建档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好本学院新生参加普查,一般应在规定起始时间提前3分钟到机房外等候,不得早到、更不得迟到。

2、所有新生必须参加普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的学生的请在补测时间段参加测评。

3、所有新生在测试中务必按测试教师指导进行密码修改和施测操作,密码只可在开始前和结束后修改,并自行保密。

4、参加测试学生在测试期间不得登录网络聊天工具和各类论坛,做完测试即可离开机房。

 

   附件:2023级学生心理普查机房分配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年9月11

 

附件【心理测试安排.xlsx已下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