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心理健康辅导站、各团学组织、各班级:
现开展2023年下半年心理健康宣传活动立项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进一步凝练活动主题,进一步凸显学生专业特色,进一步扩大宣传受众面。
二、申报对象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或班级(限报5项),院级团学组织(限报2项)。二级学院所有申报活动均需通过心理健康辅导站审核并同意。
三、申报类型
活动类型可以是但不限于专题讲座(线上+线下),团体辅导与素质拓展,队伍培训,读书分享会,知识竞赛,作品大赛(征文、书画、短视频)等。所有活动须紧紧围绕心理健康发展主题开展,新生适应性活动将予以重点考虑。
四、时间安排
动态申报,额满为止,申报时间截止到11月底。确定立项后即可开展,所有立项活动须本年度完成。
五、申报方式
各申报组织填写《心理健康宣传活动申报表》(见附件),纸质版交至学工部111室,电子表格发送至xljy@qq.com,主题注明:心理活动立项+申报组织名称。学工部根据申报内容,确定立项活动及经费具体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元/项。
六、其它事宜
请相关组织积极申报,所有立项活动经费列入本年度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开支。活动结束后,举办部门提交活动新闻稿至心理中心,并按照我院财务报销规定统一报销。联系人:李勇。
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