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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补报工作的通知
2023-05-24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退役士兵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作出过重要贡献,是国家宝贵的人力资源。根据《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的通知》《关于《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自20199月起,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学院已于20221月完成2019年秋季学期-2021年秋季学期五个学期第一批次助学金申报,并于20227月发放完毕。同时20223月完成了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助学金的发放。在工作中发现但仍有部门同学没有及时申报,现对未申报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在校学生开展补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补报对象

2019年秋季学期起,未申报过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退役复学学生(含专科阶段入伍且复学,如通过普通高校专升本继续学业的可以继续享受)、有退役证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我院在校的退役士兵

二、资助标准

浙江省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按照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3300元,按照春秋两个学期进行分批次发放。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

退役士兵资助工作事关军队建设和社会稳定。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退役士兵国家资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解释工作。同时,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做好舆情引导和应对准备工作。

(二)精准资助

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学生的个人信息审核等基础性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做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四、认定程序

1.各学院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使全体符合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要求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2.各二级学院认真查询有无重复申报的学生,无异议后报送学工部;

3.学工部汇总、审核各学院报送的退役士兵助学金信息后,建立学生信息档案。

五、报送材料

二级学院将《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以及《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审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纸质资料一式一份盖学院章后报送学工部(活动中心217),电子资料2023530日下午400前发送至2577175769@qq.com。 

注:本次补报仅针对从未申报过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并从未收到过国家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在校本专科学生。此次未报送同学后续将不再补报。



学工部

2023523



附件【附件1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退役士兵在校生应享受退役士兵助学金名单备案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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