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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心理健康课程师资的通知
2023-05-11     (点击: )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心理健康课程教学工作,优化师资队伍建设,现开展心理健康课程师资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硕士学历,入校工作满1年(心理学、教育学等专业毕业的不受限制),接受过普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咨询心理学等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系统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证书。

2、原则上已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辅导员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参与课程助理教学,其他人员不安排。

3、能够保证教学时间,并参与心理中心组织的课程相关活动。

4、遵守教务管理规定,规范开展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及课程考核。

二、参与内容

1、视具体情况承担大一新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四学生《心理测评》课程,及自主开设心理类选修课程。

2、课程集体备课,章节PPT制作,听课观摩,教学比赛,教学效果评价,教学业绩考核等。

三、报名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老师填写师资报名表(见附件),520日前发送至心理中心,联系人:李勇。

四、其它事项

1、因教学大纲、组织形式、课时时长变更等原因,以往任课教师均需重新报名登记。

2、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者,不得独立承担课程教学。

3、课程师资优先参加浙江省及相关学会组织的课程培训活动。


学工部

2023年5月11日

 

附件【心理课程师资报名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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