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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我院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开展团体督导的通知
2023-03-13     (点击: )

按照我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要求,为促进我院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专业化水平提升,帮助大家提高心理咨询技能,积累案例处理经验,现组织开展专业督导,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加人员

我院全体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

二、时间安排

3月下旬开始,每两周督导一次,每次1.5小时。

三、督导嘉宾

谭娟晖,副教授,注册心理师,实习督导师。

四、报名方式

请有意愿的老师联系心理中心李勇报名,限定人数15人内,额满为止。

五、其他事项

心理咨询督导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请参加人员选择代表性个案以备分享,积极参与专业讨论,遵守相关规定,并做好保密要求。此次团体督导,由我院心理专项经费列支。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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