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3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的要求和精神,现将绍兴市优秀毕业生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年学院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评选名额为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各学院市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
毕业生人数 |
市级推荐名额 |
工程技术学院 |
413 |
21 |
园林学院 |
438 |
22 |
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 |
259 |
13 |
商学院 |
628 |
31 |
人文学院 |
560 |
28 |
生物环境学院 |
283 |
14 |
总计 |
2581 |
129 |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三)大学期间获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院级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四)已被确认为院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四、评选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推荐。市级优秀毕业生要求在院级优秀毕业生评比的基础上,省级优秀毕业生同时为市级优秀毕业生。由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按照所在学院毕业生人数5%的比例进行推荐。其名单在各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上报学院。
(二)学院推荐。学工部对各二级学院推荐名单进行汇总审核。审核结果经学院审定并公示后上报绍兴市教育局审批。
五、上报材料及要求
(一)上报材料
1.2023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审报告
2.2023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2023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4.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23届绍兴市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及基本情况表
(二)材料要求
上报材料中各项目要填写准确、清楚、完整,纸质材料均须A4纸打印,经各二级学院学生办主任和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于2023年3月15日下午16:00前将材料报送学工部(活动中心211),电子稿发至jyxyxsgzb@163.com。
附件:1.2023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2023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3.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23届绍兴市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及基本情况表
学工部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