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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11-04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国家助学金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我院2022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生资助对象,申请基本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学校警告(含)以上处分;或虽受过处分,但积极改过,表现良好;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为我院2022-2023学年备案的学生资助对象。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2022年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给我国家助学金的名额为577名,其中一档助学金195名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500元,二档助学金382名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700元。二级学院名额分配如下:

二级学院

国家一档助学金名额

国家二助学金名额

工程技术学院

34

66

园林学院

32

63

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

18

35

商学院

50

98

人文学院

36

71

生物环境学院

25

49

合计

195

382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

2.各二级学院在确定国家助学金名单时要充分考虑学生的日常表现、受资助情况和实际困难程度,做到统筹兼顾,重点突出;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二级学院负责评选、初审和公示等工作。各二级学院上交材料经学院复审通过后,上报学校贫困生资助办公室。

四、上报材料及要求

1.国家助学金评审报告(电子与纸质同时报送)正文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条件、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五部分;

2. 《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纸质一式一份)。

3.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备案表(见附件2,电子与纸质同时报送);

以上纸质材料盖章后请于11月10号下午4:00前报送学工部办公室(活动中心217),电子稿发送至2577175769@qq.com


学工部

2022114


附件【附件1: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备案表.xls已下载
附件【国家助学金报送材料及要求.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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