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促进学院学风建设,鼓励在校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学生先进的激励作用,学院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总结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9级、2020级、2021级学生
二、评比内容
综合测评、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评比依据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奖学金评比办法》等文件有关各类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和要求进行评比。
四、评比时间
本次学年总结评比工作启用学工系统网上申报流程,学工系统操作时间节点要求如下:
1. 9月28日-10月10日,综合测评。学生登陆学工系统进入自评环节(学生端操作说明见附件1),班级测评小组对本班学生的自评结果逐一核实,由各班班长登陆学工系统(班长端操作说明见附件2),上报给辅导员(辅导员端操作说明见附件3)。
2.10月11日-10月25日,奖学金评比。符合条件的学生登陆学工系统申请奖学金,辅导员审核后提交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评比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工部。经学工部审核并进行会前公示后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
【特别注意】
1.学生在申请奖学金前,必须完成综合测评所有流程,得到综合测评的总成绩;
2.学生在申请奖学金项目时,只有符合申请的所有条件方可进行下一步,若不符合条件则无法进行申请。
五、评比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年总结评比工作。各学院要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学生学习评定办法,积极做好总结工作;要教育学生明确学年总结和评比工作的意义,注重全面发展,更好地发挥学生学年总结评比的作用。
2.各二级学院要以此次学生奖学金评比工作为契机,认真查找和总结学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真正发挥奖学金评比的激励作用,有效促进学院学风建设。
3.要严格按照各类先进和奖学金的评比条件和评比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师生监督,增强评奖、评优工作的透明度。初评结果应在所在学院公示三天,经广泛征求意见后,经学生所在学院院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学工部。
4.所有材料要求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各学院要认真按照评比条件对各类奖学金获得者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因材料不完整、信息填报不准确等原因导致个别学生奖学金不能及时发放的,后果由各二级学院负责。评比过程中,学工部将设立监督咨询电话,处理师生的咨询和投诉。监督电话:87760035(9200035)。
六、上报材料
本次学年总结评比工作启用学工系统网上申报流程,同时为充分发挥总结评比工作的思想政治教育榜样示范作用,线上线下结合进行。学院上报材料包括评比情况报告(包括评比过程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学风建设中取得经验与存在的问题等),奖学金评比结果汇总表(附件4,由学工系统导出);奖学金申请登记表(附件5,由学工系统中导出后,经学院盖章后由所在二级学院留存,存入学生档案)。
以上材料需填写准确、清楚、完整,由经办人和所在学院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后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10月25日下午16:00前报学工部(活动中心211),相应电子材料发至邮箱jyxyxsgzb@163.com,电子资料统一命名:学年总结评比资料-二级学院,例:学年总结评比资料-某某学院。
各项奖学金名单经学院发文确认后,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做好学生奖学金、先进登记表归档和先进事迹材料整理工作。
联系人:莫老师,电话:87760035(9200035)。
学工部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