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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上半年心理健康宣传活动立项管理与开展的通知
2022-03-28     (点击: )

各二级学院、院级学生组织、各班级: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心理健康宣传活动质量,促进品牌化建设,现开展2022年上半年心理健康宣传活动立项管理与开展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凝练主题。充分挖掘对象群体特点,开展特色鲜明的宣传活动。

2、提高质量。紧密围绕心理健康主题,结合现实所需设计活动内容。

3、优化组织。提倡各组织联合开展活动,增加受益面,提高影响力。

二、立项标准

本次立项活动分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两类:

重点项目8项,经费封顶额度2000/项;

一般项目20项,经费封顶额度500/项。

各二级学院(含辅导站、团学学生组织、班级)限报3项,最低1项,院级学生组织限报2项。

三、活动类型

根据以往心理健康宣传活动经验,各申报团队灵活确定申报类型。举办线下活动的,务必按照当前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做好相关工作。参考类型:专题讲座(线上+线下),团体辅导与素质拓展,队伍培训,读书分享会,知识竞赛,作品大赛(征文、书画、视频等),等。

四、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2022328-420,动态申报,确定立项后即可开展,所有立项活动须本学期完成。

五、申报方式

各团队结合工作实际,填写《心理健康宣传活动申报表》(见附件),电子表格发送至1342091950@qq.com,主题注明:心理活动立项+申报组织名称,并第一时间告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人:李勇。学工部根据申报内容,确定立项活动。

六、其它事宜

请各级组织积极申报,所有立项活动经费列入本年度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开支,活动结束后,凭发票统一报销(具体报销事宜参照计划财务部相关规定执行)。

 

 

学工部

2022328

 

附件【心理健康宣传活动申报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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