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我院学生会的建设,更好地发挥学生会委员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决定于 2021年11月28日召开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建党一百周年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围绕全国学联、省学联和学院党委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和《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团结带领广大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大会的主要任务
总结回顾近一年来我院学生会工作;讨论并确定下一学年我院学生会的工作思路;讨论提案工作的开展;选举产生第五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产生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第五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领导讲话。
2.听取并审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4.讨论提案工作的开展。
5.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
6.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四、会议开幕式时间、地点
2021年11月28日,在活动中心举行。
五、代表的条件、名额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的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的暨阳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有较强的学习、工作能力,有责任心,有奉献精神,在同学当中有一定的威信;无违纪处分记录。
(二)代表名额及推选办法
我院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7972名,本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按我院全日制本科在校人数的1.5%推荐,拟定为120名。代表兼顾性别、民族、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比例,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
学代会代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经班级团支部推荐、二级学院学生会酝酿并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以二级学院为单位选出代表团团长,代表及代表团团长人选最终由二级学院党总支审核通过。
六、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组成人数和产生办法
我院第五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名额为11人,候选人按不少于20%的差额拟定为15人。委员候选人由各二级学院团组织从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经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同意,由学工部·团委审查后,报学院党委、校学生会确定。
七、主席团候选人的要求、产生办法
我院第五届学生会主席团拟定为5人,经民主推荐,代表大会按不少于20%的差额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拟定为6人。由各二级学院从正式代表中推荐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学工部·团委审查、选拔和考察后,报学院党委、校学生会审批同意。
八、提案工作开展要求
1.提案由正式代表提出,代表可以个人或联名方式提出提案。
2.提案须经代表广泛征求学生意见、充分调研基础上,针对学生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一事一案的原则重点围绕教育教学、成才成长、生活服务、权益维护等提出。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制度有抵触的问题、不属于学院职权范围内的问题、纯属个人或不代表广大同学意愿的具体问题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问题不予立案。
3.提案经立案、整理后,由学生会组织权益工作机构具体负责以工作建议或意见的形式递交学院相关部门,跟进办复进度,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并向下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报告。
九、组织领导
为把本次学代会筹备好,确保大会顺利召开,决定成立 筹备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具体负责大会的相关工作。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