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以及学院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评比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各二级对照评比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并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经审核,现将评比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若对此评比结果有异议,可向学工部奖助贷服务中心、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进行反映。
奖助贷服务中心联系人:陈老师,电话:87760079(9200079)。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7760016(9200016)。
附件: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1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备案表
学工部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