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国家奖学金评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专升本学生须进入本科阶段第二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三、评审标准
(一)学习成绩要求
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专业前10%(含),没有不及格科目。
(二)破格要求
对于学习成绩没有达到国家奖学金要求的学生,如学习成绩达到专业前30%(含),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创业实践、社会工作、文体竞赛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榜样示范作用,也可破格申请,但需提供详细的证明材料。学术类或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所有申请证明材料前期需经过学院审查,确认学生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并加盖学院公章。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院、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且第一单位为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 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国家一级出版社直接认定,其他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家论证)。
3.在科技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或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作为团队成员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5.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排名第一或指导老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专利权人为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
6.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7.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一等奖,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8.获得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四、评审程序
采用学生自主申请、各二级学院审核推荐、学院综合评审的方法进行。
五、关于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活动的说明
浙江省今年继续举办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活动,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出10位在科学研究、道德品质、社会实践、创业创新和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国家奖学金特别奖获奖学生,申报条件及程序参照国家奖学金,各二级学院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推荐申报。学院将从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中择优推荐1名参加全省特别评审。
六、名额分配
二级学院 |
国家奖学金名额 |
工程技术学院 |
1 |
园林学院 |
1 |
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 |
1 |
商学院 |
1 |
人文学院 |
1 |
生物环境学院 |
1 |
总计 |
6 |
七、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成立国家奖学金评比工作小组,对照评比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比推荐。推荐名单应向所在二级学院师生公示三天后上报,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请各二级学院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于10月13日11:30前交至行政楼104-2(电子版文档发送至jyxyxsgzb@163.com。联系人:莫老师,电话:87760079(9200079)。
1.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条件、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
2.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推荐为国家奖学金特别奖的学生,后附20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3.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2);
4.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学工部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