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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关于做好2020年度学生工作总结与一线专职辅导员考核的通知
2020-12-31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和学院有关要求,为总结经验,理清思路,促进工作,全面评价一线专职辅导员(以下简称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辅导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2020年度学生工作总结和辅导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工作总结要求

1.认真梳理,全面、客观地总结2020年工作,在重点总结工作成绩和亮点的基础上,深入查找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总结要客观具体,数据详实,条理清晰。

3.在总结的同时要着眼本二级学院和暨阳学院发展全局,围绕推进学生管理工作,认真思考,理清思路,拟定2021年工作要点。

二、辅导员年度考核要求

1.辅导员考核按照《浙江农林大学辅导员工作条例》(浙农林大党〔2014〕6号)《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辅导员工作规范(试行)》(暨阳学院党委〔2019〕6号)有关规定执行,各二级学院考核工作小组根据通知要求具体实施,辅导员的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二级学院将考核结果(二级学院推荐考核优秀名额不超过参评辅导员总数的30%)报学工部;学工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辅导员进行综合评价(二级学院推荐考核优秀人员需围绕主题进行个人述职),确定考评等级(优秀等级的人数比例不超过参评辅导员总数的20%,共4人),报组织人事部备案、确定。中层干部不纳入辅导员考核。
  2.辅导员根据自身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认真客观填写《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年度考核表》(院聘填附件1,省编和校聘填附件2),考核年度内新参加工作人员只进行工作鉴定评价,不确定考核等级。
  3.各二级学院认真检查辅导员工作规范相关材料,结合辅导员工作日志和日常表现,围绕辅导员十大工作体系对辅导员基础工作进行打分。打分表详见附件3

三、注意事项

因学工部组织考评需要,工作总结和辅导员年度考核表、辅导员工作规范打分表经二级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20211511:30之前交至学工部(行政楼104-2),并将电子稿发送至:784342697@qq.com,同时辅导员推荐优秀者上交《辅导员工作日志》记录本。联系人:莫老师,联系电话:87760079(9200079)。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年度考核表

附件2:浙江农林大学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年度考核表

附件3:辅导员工作规范打分表


                     学工部

                       202012月31


附件【附件1:辅导员岗2020年度考核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辅导员岗2020年度考核表(省编、校聘合同制).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辅导员工作规范打分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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