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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优秀心理互助员评选的通知
2020-10-13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增强我院心理互助队伍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能力,现开展2019-2020学年优秀心理互助员评选,通知如下。

一、参选范围

1、各班级心理委员;

2、各班级班长、团支书;

3、各二级学院团学心理工作部门成员;

4、学院心理互助委员会成员。

二、评选条件

1、参与心理互助工作时间满1年;

2、上一学年心理互助工作认真负责,表现优异;

3、同学关系良好,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三、评选方式

各二级学院根据参选对象实际工作表现直接推荐,评选工作由各心理健康辅导站具体负责,相关佐证材料请自行备档。心理互助委员会相关推荐工作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社委负责。

四、名额分配

名额

工程技术学院

7

园林学院

7

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

5

商学院

12

人文学院

9

生物环境学院

5

大学生心理互助委员会

6

合计

51

 

五、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听取相关辅导员、班主任、团学指导老师及同学意见。请各心理健康辅导站于1020日前将评选推荐汇总表(见附件)发送至学工部jyxyxsgzb@163.com,并将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送至行政楼104-1,联系人:李勇,电话:877600369200036)。

 

 

附件:优秀心理互助员推荐汇总表

 

 

学工部

20201013

 

附件【附件:优秀心理互助员推荐汇总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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