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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0-09-28     (点击: )

二级学院:

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实现精准助学,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程序与标准请参照《 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教财〔2020〕15号)和《浙江农林大学本科学生资助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

二、认定程序

1.学生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附件1);

2.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附件1),对照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学院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生资格;

3.各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进行初审、汇总、公示后报送学工部;

4.学工部汇总、审核各学院报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后,建立学生信息档案。

三、报送材料

1.学院汇总材料:《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统计表》(附件2)及《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表》(附件3),盖学院章后报送学工部(行政楼104-2),电子邮件发送至jyxyxsgzb@163.com。 

2.学生个人材料:各学院保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 (附件1)原件以备查。

3、报送时间:20201015日下午4点前。

四、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完整、准确地上报学生信息,防止错报、漏报和误报。学校对各学院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信息予以备案,并据此开展本学年的学生资助工作。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部陈老师,电话0575-87760079。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

2.《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统计表》

3.《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表》

 

学工部

20209月28

 

附件【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统计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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