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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院优秀辅导员评比和校优秀辅导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0-07-01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辅导员工作条例》(浙农林大党〔20146号)和《浙江农林大学优秀辅导员评比办法》(浙农林大党〔20161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院优秀辅导员评比和校优秀辅导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人数

     1.评选对象:我院在岗一线专职辅导员。

     2.评选比例:全院一线专职辅导员总数的10%

  二、评选条件和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热爱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热爱学生,严守师德操行,生活、工作作风严谨,注重为人师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2.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实绩,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能够深入学生实际,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心理特点和学习生活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未发生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事故。

3.勇于开拓创新。工作有思路,善于思考,注重研究,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能熟练运用现代化工作手段,不断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4.在我院从事一线专职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工作得到学院和学生的普遍好评,在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考核成绩名列学院前列,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受到过院级或院级以上表彰。

  三、评选方式及名额

1.个人申报。一线专职辅导员根据评选要求和条件,向本人所在二级学院递交个人申请。

2.二级学院推荐。二级学院根据申请辅导员的工作表现情况和学生评价,研究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推荐人选,名单报送学工部,推荐名额不得超过二级学院实际在岗一线专职辅导员的20%

3.资格审查。学工部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通过审查的候选人提交学院评审。

4.学院评审。学院组织召开评审会,评定2020年院优秀辅导员,并推荐校优秀辅导员。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和推荐工作,于73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一式1份报送学工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学工部邮箱jyxyxsgzb@163.com 。联系人:陈璐;联系电话:877600799290079)。

 

学工部

202071

 

附件【附件 优秀辅导员申报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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