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我院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我院二年级(含)以上的学生。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暨阳英才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学校警告(含)以上处分;
3.热爱集体,团结友爱,诚实守信,自强自立,学习勤奋;
4.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5(含)以上,且无不及格课程;
5.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若获得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学金取最高额,荣誉兼得;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为我院2018-2019学年认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郭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及标准
本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142名,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各二级学院名额分配如下:
二级学院 |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学金名额 |
工程技术学院 |
24 |
园林学院 |
20 |
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 |
5 |
商学院 |
52 |
人 文 学 院 |
24 |
生物环境学院 |
17 |
共计 |
142 |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
2.各学院在确定励志奖学金名单时要充分考虑学生的日常表现、受资助情况和实际困难程度,做到统筹兼顾,重点突出;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二级学院负责评选、初审和公示等工作。各二级学院上交材料经学院复审通过后,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上报材料及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正文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条件、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五部分;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
3.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备案表(见附件2);
以上纸质材料(1、2、3)经各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后,请于10月18日下午4:00前报送学工部办公室(行政楼104-2),电子文档(1、3)发送至jyxyxsgzb@163.com。联系人:陈璐,电话:87760079(9200079)。
附件:
1.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 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备案表
3. 国家励志奖学金(模板+报送材料及要求)
学工部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