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勤奋学习,按照《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奖学金评比办法》(附件1)的规定,现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习进步奖学金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在本院学习满两个学期的2016级在校生。
二、评比条件
1.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要求进步,学期内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2.本学期比上学期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排名上升专业人数的15%以上,且无不及格课程;
3.学习态度端正,遵守课堂纪律,无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
4.同一专业连续学满两个学期。
三、评比程序
(一)学生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二)班级对申请者材料和平时表现进行审核,由班长、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上报二级学院学生办;
(三)各二级学院经院务会议讨论,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名单,并在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相关材料经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签字后报学工部;
(四)学工部汇总审核,报学院审定。
四、评比要求
(一)评选活动以专业为单位每学期评定一次,按专业人数的3%确定名额,且每专业至少一个名额。名次相同的,依次参考平均学分绩点、课程成绩平均分高低确定。
(二)各二级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审核各项材料,保证评比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相关材料
1.学习进步奖学金评比工作总结;
2.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习进步奖学金获得者备案表(附件2);
3.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学习进步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
请各二级学院于2019年10月8日下午4点前将纸质版工作总结、备案表(原件)(附件2)和审批表(原件)(附件3)上报至学工部(行政楼104-2),并将电子版工作总结和备案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jyxyxsgzb@163.com。同时,请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学习进步奖学金评比相关材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87760079(9200079)。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奖学金评比办法》
附件2.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习进步奖学金获得者备案表
附件3.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学习进步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019年9月27日
学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