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的基础。现对我校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程序与标准请参照《浙江农林大学本科学生资助管理规定》(附件1)的相关要求进行。
二、认定程序
1、学生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附件2);
2、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附件2),对照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学院各档次的经济困难生资格;
3、各学院对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进行初审、汇总、公示后报送学工部;
4、学工部汇总、审核各学院报送的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后,建立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1、学院汇总材料:《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统计表》(附件3)及《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表》(附件4),盖学院章后报送学工部,电子邮件发送至jyxyxsgzb@163.com,电子资料统一命名: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资料+学院+报送人名字,例: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资料-园林学院—张某某。
2、学生个人材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附件2)复印件,报送学工部。各学院保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 (附件2)原件以备查。
3、报送时间:2019年9月23日下午4点前。
四、请各学院完整、准确地上报学生信息,防止错报、漏报和误报。学校对各学院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信息予以备案,并据此开展本学年的学生资助工作。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本科学生资助管理规定》
2.《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
3.《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统计表》
4.《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表》
学工部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