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院级团学组织:
为加强学院学生干部队伍建设,逐步推进管理的规范化,为各类评优提供依据,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学生干部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是在2018-2019学年任职满一学期及以上的全院各级学生干部,包括班委会、团支委会成员,分团委、学生会干部,院级团学组织干部(含学生社区自治委员会、通讯社)。学生党支部学生委员由二级学院党组织考核。
二、考核依据和等级
考核依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学年先进评比办法》、《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团学干部管理规定》、学生干部的岗位职责以及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三、考核程序
1.本人述职。各类学生干部根据本人履职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由各自所在的党、团、学、班负责老师组织公开述职。
2.组织评审。各组织对学生干部工作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评审,负责人签署评价意见,提出考评等级建议,负责老师审核推荐考核等级,其中班干部优秀比例不超过30%,团学组织干部优秀比例不超过30%。
3.考核等级确定。班干部考核等级由班级负责人推荐、班主任审核,各学院团学干部由团学负责人推荐、分团委书记审核,院团学干部由院团学组织指导老师审核,学生党支部学生委员由二级学院党组织考核,各单位考核结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团委备案。全院学生干部最终考核结果由团委统一公布,作为各类先进评比依据。各单位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干部考核表》(正反面打印,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干部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于9月20日前交人文3219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稿至351012137@qq.com。
四、考核要求
1.要求全体学生干部都要充分认识考核的重要意义,以积极、认真、严肃的态度参加考核,总结一学年来的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找出差距,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2.在考核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请各学院、各组织,各学生干部严格按照考核时间和权限,按时递交学生干部的考核材料和考核结果汇总,逾期不递交材料如无正当理由作不称职处理。
3.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称职的各级学生干部不能参加相应的评比和加分。
未尽事宜请联系团委办公室,电话057587760105(赵老师)。
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委员会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