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团学组织,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全体学生:
为促进我院团学组织健康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院团学组织学生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根据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暨阳学院团学组织学生干部换届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简介
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团委”)是暨阳学院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学院党委的助手和后备军,肩负着服务学院改革建设发展、服务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神圣使命。
一直以来,院团委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着眼和服务于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需求,主动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的趋势和青年大学生的特点,积极创新共青团工作的领域、途径和方法,广泛开展各种有益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学术科技、校园文化、志愿服务等活动,不断开创暨阳学院共青团青年工作的新局面。
院团委设书记一名,兼职副书记五名(其中青年教师1名,学生4名),下设办公室、组织部、阳光志愿者服务总队、大学生新闻中心(广播电台)等工作机构,并在工程技术学院、园林学院、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生物环境学院设立分团委。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委员会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院团委指导下的全院性学生群众组织。作为学院与广大同学联系的桥梁与纽带,院学生会始终坚持以“服务学院中心工作,服务同学成长成才”为工作宗旨,团结带领广大同学积极参与学院改革建设发展和校园民主管理,组织和开展一系列思想道德教育、学术科技创新、文化艺术体验、文明寝室建设等活动,探索新时期学生工作新方法、新模式,致力于把学生会建设成为广大同学最可信赖的“学生之家”。
院学生会设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领导决策机关,由全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下设大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大学生成长服务中心、玉玄鸟艺术团、社团发展服务中心四大机构,以及办公室、外联部、调研部、权益部、学风建设部、科技创新部、就业创业部、体育部、管理服务部、项目运营部、社团发展部、艺术实践部、器乐队、声乐队、舞蹈队、主持队、礼仪队、三面墙剧社等职能部门。
大学生社区自治委员会
“学社委”是在社区党工委领导下,在社区管理办公室指导下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工作的学生组织,设主席团,心理互助委员会(健康普及部、互动体验部、同伴支持部)、社区权益保障部、社区文化部、社区卫生部、社区组织工作部和楼宇分自治委员会,分治委由楼长、层长、网格长和寝室长组成。
二、选拔原则
公开选聘、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用。
三、岗位设置
选拔岗位包括团委书记处、学生会主席团、学社委主席团,各部门正职与副职。
1.团委学生副书记4名(其中1名兼任学生会主席、1名兼任大学生新闻中心(广播电台)主任、1名兼任阳光志愿者服务总队队长),其他书记处学生成员2名(分别为大学生新闻中心副主任1名、阳光志愿者服务总队副队长1名)。
2.院学生会主席1名(兼团委学生副书记2)、副主席4名(其中1名兼任大学生综合服务中心主任、1名兼任大学生成长服务中心主任、1名兼任玉玄鸟艺术团团长、1名兼任社团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其他主席团成员5名(分别为大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学生成长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玉玄鸟艺术团副团长2名、社团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
3.学社委:主席1名,副主席3名(1名兼任心理互助委员会主任),其他主席团成员1名(心理互助委员会副主任)。
4.团委各部门正职与副职。
5.学生会各部门正职与副职。
6.学社委各部门正职与副职。
(团学组织结构图和各岗位职责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
四、选拔对象
团委书记处、学生会主席团、学社委主席团成员选拔对象为2016级、2017级全日制本科生和特别优秀的2018级全日制本科生;院级团学组织各部门正职与副职选拔对象为2018级全日制本科生,特别优秀2019级专升本学生。
五、报名资格和条件
1.思想素质。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责任心、使命感;
2.责任意识。工作务实,作风正派,善于团结他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群众基础好;
3.学习成绩。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勤奋,成绩优良,原则上学期无挂科,学期成绩在专业班级前50%;
4.工作观念。具有强烈的组织纪律观念、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热情高涨,积极进取,敢于创新开拓、追求卓越;
5.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富有朝气活力和创新精神,有丰富的学生活动经验和优秀的工作素质;
6.平时表现。谦虚谨慎,作风正派,注重个人形象素质和修为,言行举止文明礼貌。
六、招聘方式
所有选拔岗位面向全院公开招聘,实行推荐、自荐、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产生。一经录用,聘期为一年。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将颁发学生干部任职聘用证书。
七、选拔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公示任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1)个人自荐:符合书记处、主席团报名条件的自荐同学填写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团委书记处、学生会主席团、学社委主席团候选人自荐表》(附件8);符合各部门正职、副职报名条件的同学填写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团学组织各部门正职与副职候选人自荐表》(附件9)。
(2)组织推荐:由各二级学院分团委推荐报名书记处、主席团的同学填写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团委书记处、学生会主席团、学社委主席团候选人组织推荐表》(附件10),由组织推荐报名各部门正职、副职的同学填写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团学组织各部门正职与副职候选人组织推荐表》(附件11),并加盖推荐组织的公章,组织推荐人员名额不少于分配表相关要求(附件12)。
自荐表和组织推荐表(纸质打印)与本人成绩单(所在二级学院盖章)、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装订成册。以上表格填写完毕后,于9月17日(周二)17:00前上交人文3219办公室。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2.资格审查
由学院团委组织人员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入围。
3.面试
拟定于9月18日、19日由团委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选,候选人先进行3分钟竞职演讲,再由评委进行3分钟提问,确定组织考察人选。18日18:30-21:00进行团学组织书记处、主席团面试,19日18:00-21:00进行团学组织部门正职、副职面试。
4.组织考察
9月20日学院团委负责全面考察拟用人员。
5.公示任用
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任用人员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布任用名单。
八、公开选拔纪律要求
公开选拔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开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学生干部管理制度,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则的行为,一经发现,必将严肃处理。竞选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切忌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一经发现有该行为者,即取消公开选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系。
欢迎学院各部门和各学院对本次公开选拔工作进行监督。学生干部选拔工作特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电话:0575-87760105(9200105)。
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委员会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