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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关于做好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比工作的通知
2019-01-03     (点击: )

      

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转变就业观念,促进我院的学风建设和2019届学生顺利毕业,平稳就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内容及依据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根据《学生手册》中有关规定进行评比。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须满足在大学期间获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评比程序及时间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评比程序

1. 毕业生自荐。毕业生自我总结,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班级自我推荐。

2. 班级推荐。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班级测评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民主评议,确定班级推荐名单,填写推荐意见,上报所在二级学院。

3. 学生办审核。各二级学院学生办对班级初评的结果和上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汇总,递交至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

4. 各二级学院确定推荐名单。各二级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名单在所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学工部汇总。

5. 学院审定。各二级学院上报的推荐名单经学工部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审定后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学院发文公布表彰名单。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比推荐程序

1. 各二级学院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评比的基础上,由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按照各二级学院毕业生人数的4%比例进行推荐。其名单与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在各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上报学院。

2. 学院推荐。学工部对各二级学院推荐名单进行汇总审核,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不符条件的,将在全院汇总的替补名单中择优选取。审核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全院范围内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三)各二级学院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

  

  

三、评比要求

(一)总体要求

优秀毕业生评比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是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二级学院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毕业生明确开展优秀毕业生评比的目的和意义。各二级学院要严格规范评比工作,秉公办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评比过程中,要加强监督管理,认真受理师生的投诉,及时处理师生对本次评比的意见。

(二)上报材料要求

1.2019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比工作总结;

2.2019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报表(附件1);

3.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附件2);

4.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附件3);

5.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4);

6.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5);

7.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

上报材料中各项目要填写准确、清楚、完整,纸质材料均须A4纸打印,经学生办主任和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于2019年1月11日前报送学工部(行政楼104-2),电子稿发至461496071@qq.com。

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87760079(9200079)。

(三)材料归档要求

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将归入学生本人档案,请各二级学院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附件:1.2019届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报表

2.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3.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

4.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5.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6.省级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格式      

         

学工部

2019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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