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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关于开展2018年冬季“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2018-12-13     (点击: )

 

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温暖过冬,现将2018年冬季“送温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通知日起至20181224日前

 

二、活动对象

 

2018年我院备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活动形式

 

(一)冬季慰问品发放

 

(二)举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座谈会

 

(三)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寝室

 

备注:各二级学院可结合本系实际情况,开展其他形式和内容的“送温暖”活动。

 

四、活动经费渠道和相关要求

 

1、冬季“送温暖”活动经费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均60元标准执行。各二级学院凭开支发票和相应账单明细,统一从学工部贫困生经费列支。

 

2、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冬季“送温暖”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温暖过冬。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对“送温暖”活动进行总结,并有配图片的相关新闻报道。

 

 

 

 

学工部

 

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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