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度地方高校学生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101号)和《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报送工作的通知》(浙学助〔2018〕15号)要求,现就做好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我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二、资助标准
全日制本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最高限额的按照实际收费申请。
享受过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的学生,不能享受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政策;以前学历阶段享受过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政策的学生不再重复享受。
三、申请流程
1.申请学生向学院提交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和《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
2.学院核实申请学生信息并填写《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学院审核汇总表》(以下简称《学院审核汇总表》)(附件2)上报学工部。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清单
1.《申请表》(纸质版)每生1份;
2.《学院审核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申报材料审核工作,于10月22日下午4: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工部。联系人:丁苗,联系电话:0575-87760079。
附件:1.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
2.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学院审核汇总表
学工部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