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院2017-2018学年学生总结评比工作要求,现就暨阳英才奖学金评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比基本条件
(一)暨阳英才奖学金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1‰,获奖人在获得一等奖学金的人员中产生,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富有创新精神,在某些学术科研问题上有较深入的研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2.对国家、社会、学院作出特殊贡献,为学院赢得较高的荣誉或突出的社会影响。
(二)申请暨阳英才奖学金的学生为我院二年级(含)以上的学生。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暨阳英才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
二、评比程序
采用学生本人申请、各学院评比推荐、学工部审核,院长办公会讨论确定的方式进行。
三、推荐比例及名额
四、评比要求
各二级学院成立评比小组,对照评比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比推荐工作。所推荐的候选人名单须经所在二级学院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所在二级学院内公示三天)上报学工部。
五、上报材料
1.暨阳英才奖学金评比总结报告;
2.《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暨阳英才奖学金申请表》;
3.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17-2018学年暨阳英才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请各二级学院于2018年10月18日下午4:00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经党总支书记签字,盖所在二级学院公章后,上报学工部办公室(行政楼104-2),电子稿发送至461496071@qq.com。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暨阳英才奖学金申请表
2.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17-2018学年暨阳英才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学工部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