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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暨阳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届内调整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8-09-15     (点击: )

   

各院级团学组织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为促进我院团学组织健康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院团学组织学生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根据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院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简介

详见附件1。

二、选拔原则

公开选聘、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用。

三、岗位设置

选拔岗位包括团委书记处、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门正职与副职。

1.团委学生副书记4名(其中1名兼任学生会主席、1名兼任大学生新闻中心(广播电台)主任、1名兼任阳光志愿者服务总队队长)。

2.院学生会主席1名(兼团委学生副书记大学生社区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席5名(其中1名兼任大学生综合服务中心主任、1名兼任大学生成长服务中心主任、1名兼任心理互助委员会主任、1名兼任大学生社团发展服务中心主任、1名兼任玉玄鸟艺术团团长),另设大学生社区工作委员会主任1名、大学生社团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玉玄鸟艺术团副团长2名。

3.团各部门正职与副职。

各岗位职责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

四、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为2015级、2016级、2017级全日制本科生。

五、报名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责任心、使命感;

2.责任意识工作务实,作风正派,善于团结他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群众基础好;

3.学习成绩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原则上上学期无不及格课程

4.工作观念具有强烈的组织纪律观念、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热情高涨,积极进取,敢于创新开拓、追求卓越;

5.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富有朝气活力和创新精神,有丰富的学生活动经验和优秀的工作素质;

6.平时表现:谦虚谨慎,作风正派,注重个人形象素质和修为,言行举止文明礼貌,无不良记录

六、选拔方式

所有选拔岗位面向全院公开,人选实行推荐、自荐、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七、选拔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公示任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1)个人自荐:符合书记处、主席团报名条件的自荐同学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团委书记处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自荐表》(附件6);符合各部门正职、副职报名条件的同学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团学各部门负责人自荐表》(附件7

2)组织推荐:由各学院分团委推荐报名书记处、主席团的同学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团委书记处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组织推荐表》(附件8),由组织推荐报名各部门正职、副职的同学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团学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推荐表》(附件9),并加盖推荐组织的公章,组织推荐人员名额不少于分配表相关要求(附件10  

自荐表和组织推荐表(纸质打印)与本人成绩单(所在学院盖章)、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装订成册。以上表格填写完毕后,于9月1811:00前上交团委办公室(学生公寓3号楼120办公室),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2.资格审查

由学院团委组织人员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入围。

3.面试

拟定于9月19由团委组织评委进行评选,候选人先进行4分钟竞职演讲,再由评委进行4分钟提问,确定组织考察人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

9月20学院团委负责全面考察拟用人员。

5.公示任用

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任用人员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布任用名单。

八、选拔纪律

参选对象须事实就是,如实填报表格。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学生干部管理制度,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则的行为,一经发现,必将严肃处理。竞选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切忌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一经发现有该行为者,即取消公开选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学院

欢迎学院各部门和各学院对本次公开选拔工作进行监督。学生干部选拔工作特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电话:0575-87760035(9200035)

      

                    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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