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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

    编辑: 发布时间:2025-12-04 点击: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广大教师在学生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班级网络化管理与服务,形成“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良好氛围,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 号)《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 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班主任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在班级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业发展督导、健康生活辅导、职业发展引导、心理健康疏导和班级建设指导的学生工作队伍,是学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班主任应按照班主任工作定位和学院班级网格化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具体要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工作职责:

    (一)开展班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生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每学期至少主讲一次思政教育主题班会。指导学生文明素养教育、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和道德教育

    (二)抓好班级建设,创建优良学风。狠抓班风建设,争创先进班集体,积极培育班级文化。引导鼓励学生追求真知,崇尚科学,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类科研训练项目、科技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学风建设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每月至少参加班级学生活动一次。

    (三)做好学生职业规划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根据学生专业成长需求,主动做好学生职业规划教育,引导学生做好专业成长与职业发展的有机统一,定期联系专业教师、辅导员和学生干部等了解学生专业发展状态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指导,做好学生专业学习规划,做好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四)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经常性深入学生班级、学生寝室,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反映学生学情信息、主动帮助解决学生实际困难,重点关注关照关心和帮扶心理困难学生、学业困难学生、生活困难学生。至少每两周走访班级网格所在宿舍一次(每月遍访所有学生所在寝室)、每周联系交流班级学生一次。

    (五)参与日常事务工作。了解学生动态,及时反馈学情信息,配合做好学院学情分析与研判工作。做好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奖助学金评审评比工作。指导开展班级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学生生活资助、违纪调查和危机管理与处置工作。

    第三章  选聘、培养与管理

    第四条 班主任从全院教师中选聘,主要面向专任教师,原则上能完整带完一整届学生班级,主要条件为: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了解所带班级的学科专业培养要求,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

    (三)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举止文明,关心学生,以身作则,热爱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意识。

    第五条 班主任选聘工作由学工部统一组织,一般于每年6-7月份进行,各二级学院负责具体实施,报学工部备案。学院每个班级都要配备班主任,每名班主任所带班级原则上担任不超过2个班。

    第六条 学院加强对班主任关于业务能力的培养力度,由学工部统一制定工作手册、工作项目指导意见和年度相关专业项目培养方案,提升班主任工作水平。

    第七条 各二级学院加强对班主任日常培养和管理。定期召开班主任例会、学风例会等,了解班主任工作,加强交流和工作指导;注重听取班主任在日常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有效的工作调度;结合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班主任工作的内容和特点,制定二级学院班主任培训计划,坚持在工作中日常培训和项目培训相结合,加强班主任业务能力建设。

    第八条 班主任实行学院和二级学院双重管理,学工部负责对班主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二级学院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制定并完善相应工作细则并具体负责班主任的选聘、日常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班主任聘任期间,因特殊情况离开班主任岗位达一个月以上者,由各二级学院研究,委派他人代理履行班主任职责;因教师离职等原因,出现班主任岗位空缺者,各二级学院因在空缺两周内给予补充。

    第九条 二级学院设立班主任工作专项经费,生均50元/学年,且每班不少于1200元。

    第四章  考核与评优

    第十条 班主任考核每学年一次,一般于每年6月底进行。由学工部牵头,各二级学院具体落实。班主任考核方式主要有学生测评和党总支评价,分值为40%和60%。学生测评采取发测评表的形式;党总支评价由测评小组通过访谈、检查工作记录和工作总结、考察实际表现和认定班级建设效果等形式开展。

    第十一条 班主任考核内容主要是班主任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和取得的工作成绩。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的比例为班主任总数的15%。暨阳学院每学年评选“十佳”班主任10名进行表彰,发给荣誉证书和奖励,奖励额度为1000元/人。

    第十二条 班主任所带班级有下列情况的,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考核优秀:

    (一)有学生2人次及以上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和校外奖助学金不计);

    (二)在维护学生安全和学院稳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受到院级(含)以上表彰的;

    (三)毕业班所带班级学生考取研究生人数较多者或就业完成率特别好的;

    (四)积极指导所带班级学生参加学科竞赛且获得突出成绩者。

    第十三条 班主任所带班级被评为省级(含)以上先进班集体的,班主任为考核优秀,且不占指标。

    第十四条 班主任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职称评聘、晋升、评优的依据之一。在职称评聘或职务晋升方面,优秀班主任优先考虑。专任教师在晋升高一级职称时,要有担任班主任等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经历。

    第五章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学工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