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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编辑:禇凌俊 发布时间:2026-09-15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6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浙财科教〔2026〕14号《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和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学助〔2026〕4号)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开展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专升本学生须进入本科阶段第二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同一学年内,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省政府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三者不可两两申请兼得。

    二、申请条件

    申请的基本条件详见《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办法》暨阳学院〔2023〕89号。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评定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专业前10%(含10%),没有不及格科目省政府奖学金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评定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专业前15%(含15%),没有不及格科目。

    对于学习成绩没有达到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要求的学生,如学习成绩达到专业前30%(含30%),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也可以申请,但需提供详细的证明材料。所有申请证明材料前期需经过二级学院审查,确认学生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填写《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申请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填写《2025-2026学年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请参考附件填写说明进行填写),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所在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审核学生申请资格的有效性和上报材料的真实性。

    (二)二级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成立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小组,组织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推荐人选经各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若学生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本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及时回复学生异议,逾期不予受理,二级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

    (三)学院审定。学院综合评选出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拟获得者,并进行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名额分配

    二级学院

    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

    省政府奖学金名额

    工程技术学院

    2

    52

    园林学院

    2

    39

    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

    2

    32

    商学院

    2

    75

    人文学院

    2

    42

    生物环境学院

    2

    38

    共计

    12

    278

    注:国家奖学金实行差额评选省政府奖学金实行等额评选评选过程中名额有空缺,空余名额按人数比例从其他学院调配

    、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成立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工作小组,对照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推荐,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二)本次省政府奖学金申请环节采用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的方式进行,候选需同步在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完成线上申请,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确保所有在校学生知晓评选申请时间、条件和评审程序

    (四)为保障评选公平、公正,学工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邮箱:jyxyxgb2023@163.com。邮件应署名真实姓名,以事实为依据,匿名邮件不予受理。

    (五)上报材料

    1.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条件、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

    2)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3)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2

    4)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

    2.省政府奖学金

    1)省政府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名额分配、评审条件、评审程序、公示情况评审结果及有关说明等)

    2)2025-2026学年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

    3)2025-2026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5

    以上材料需由经办人和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相关材料请分别于929日上午11:00前国家奖学金)、10月15日上午11:00前(省政府奖学金)报送至学工部(活动中心211)电子稿发至jyxyxsgzb@163.com

    学工部

                          20269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