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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编辑:禇凌俊 发布时间:2026-05-21 点击:

    各分团委: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学院决定召开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团中央、团省委、校团委的战略部署,系统回顾总结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第三次团代会以来的工作,科学谋划今后一个时期我院共青团工作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团结凝聚广大青年挺膺担当、争先有为,为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学院贡献青春力量。

    、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

    三、主要任务及议程

    1.听取院党委、校团委领导讲话;

    2.听取并审议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第三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第四届委员会;

    4.通过大会各项决议。

    四、代表的组成方案和产生办法

    1.代表条件。代表须是具有我院学籍或教职工中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或中国共产党党员,应当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纪律规定,具有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团员意志。

    2.代表名额。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代表名额一般为50名至200名,最多不超过300名。参照其他高校一般做法,原则上按团员数的1%—2%左右的比例确定代表名额,我院现有团员5360名,按团员数的2%测算,本次代表大会拟定代表107名。根据《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代表名额分配根据团组织数量、团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其中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代表比例不低于70%。

    3.代表产生程序。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代表按以下程序产生:

    1)从团支部开始推荐提名。根据多数团组织和团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

    2)各二级学院团委就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学院党总支和院团委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加强审核把关,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3)各二级学院团委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院团委审查。

    4)各二级学院团委召开团员大会或者团员代表大会,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代表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五、委员会的组成及产生办法,书记、副书记人数及产生办法

    1.委员会组成及产生办法。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不设立常务委员会的高校团委,一般由7至1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21人。”本届设委员会委员13人,按照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的规定,团委委员候选人为16人,差额3人。委员产生由院团委根据多数团组织提出人选,报学院党委和校委审批同意后,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代表大会以差额、无记名方式选举产生。

    2.书记、副书记人数及产生办法。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会议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候选人1人,副书记候选人3人。选举结果经院党委同意后报校团委审批。

    六、工作要求

    本次团代会是我院广大团员、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团组织要广泛宣传召开本次团代会的意义和任务,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贯彻落实各项要求,确保大会胜利召开。


    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委员会

    2026年5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