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对违纪学生的教育引导和跟踪管理工作,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违纪违规处分规定》(暨阳学院〔2026〕23号)相关规定,本学期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工作安排如下:
一、解除处分对象
本学期处分期已满学生(名单将下发给相关二级学院)
二、申请材料
1.学生本人提出的解除处分的书面申请(含思想、学业等方面的表现);
2.《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违纪处分学生解除处分审批表》(见附件,一式三份);
3.处分文件的复印件;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需督促相关处分到期学生在本轮统一上交,不再零散受理。
2.各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提交材料,纸质材料于5月13日16:00前报送学工部(行政楼405),电子版发送至学工部邮箱jyxyxsgzb@163.com。
附件:《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违纪处分学生解除处分审批表》
学工部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