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浙江省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教办函[2026]64号)等有关工作安排,为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进取精神,深入挖掘自立自强、诚信励志、感恩奉献、勇于担当的优秀典型,推动学生资助和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有机统一,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助学·筑梦·铸人”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勤工助学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参加院内勤工助学且目前在岗的在校生
二、推荐名额
各二级学院推荐不超过2名
三、基本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积极主动参与“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踏实肯干,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工作量饱满,表现优异;
(五) 受到老师、同学一致认可,能够立起榜样标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四、推荐材料基本要求
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励志故事、岗位经历和心得感悟,体裁不限,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500-2000字之间,可以图文并茂,展现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奋斗创新、感恩奉献、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要求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文风平实、真实生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被推荐资格。
五、有关事项
请各二级学院严格规范推荐流程,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参评材料需经学院党总支负责人审核把关,并在推荐汇总表签字盖章;电子版材料请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前发送至邮箱2577175769@qq.com,纸质推荐汇总表上交至学工部417室。学工部将遴选 4 名优秀人选,上报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工部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