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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工部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禇凌俊 发布时间:2022-10-20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我院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我院二年级(含)以上的学生。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学校警告(含)以上处分;

    3.热爱集体,团结友爱,诚实守信,自强自立,学习勤奋;

    4.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5(含)以上,且无不及格课程;

    5.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若获得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学金取最高额,荣誉兼得;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为我院2021-2022学年认证的学生资助对象。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及标准

    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178名,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各二级学院名额分配如下:

    二级学院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学金名额

    工程技术学院

    29

    园林学院

    31

    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

    18

    商学院

    46

    37

    生物环境学院

    17

    共计

    178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

    2.各二级学院在确定励志奖学金名单时要充分考虑学生的日常表现、受资助情况和实际困难程度,做到统筹兼顾,重点突出;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二级学院负责评选、初审和公示等工作。各二级学院上交材料经学院复审通过后,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上报材料及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正文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条件、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五部分;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

    3.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备案表(见附件2);

    以上纸质材料(1、2、3)经各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后,请于112日下午4:00前报送学工部办公室(活动中心217),电子文档(1、3)发送至2577175769@qq.com。联系人:褚老师,电话:87760079(9200079)。

    附件:

    1.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 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备案表

    3. 国家励志奖学金(模板+报送材料及要求)

    学工部

    2022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