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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工部关于做好2023届绍兴市优秀毕业生评比工作的通知

    编辑:禇凌俊 发布时间:2023-02-20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3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的要求和精神,现将绍兴市优秀毕业生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年学院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评选名额为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各学院市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毕业生人数 市级推荐名额
    工程技术学院 413 21
    园林学院 438 22
    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 259 13
    商学院 628 31
    人文学院 560 28
    生物环境学院 283 14
    总计 2581 129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三)大学期间获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院级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四)已被确认为院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四、评选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推荐。市级优秀毕业生要求在院级优秀毕业生评比的基础上,省级优秀毕业生同时为市级优秀毕业生。由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按照所在学院毕业生人数5%的比例进行推荐。其名单在各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上报学院。

    (二)学院推荐。学工部对各二级学院推荐名单进行汇总审核。审核结果经学院审定并公示后上报绍兴市教育局审批。

    五、上报材料及要求

    (一)上报材料

    1.2023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审报告

    2.2023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2023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4.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23届绍兴市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及基本情况表

    (二)材料要求

    上报材料中各项目要填写准确、清楚、完整,纸质材料均须A4纸打印,经各二级学院学生办主任和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于2023年3月15日下午16:00前将材料报送学工部(活动中心211),电子稿发至jyxyxsgzb@163.com。


    附件:1.2023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2023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3.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23届绍兴市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及基本情况表  

    学工部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