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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浙江省高校辅导员心理助人能力认证(第四期)的通知

    编辑:禇凌俊 发布时间:2023-03-14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提高我院思政队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现组织参加省高校辅导员心理助人能力认证(第四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参与对象

    (一)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参加浙江省高校新任辅导员岗前培训班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的辅导员;

    (二)已获国家二级、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的辅导员;

    (三)2021年、2022年参加过浙江省统一组织的心理专题培训的二级学院书记/副书记。

    报名答辩人员均必须在浙江省高校心理援助系统发起过至少一次“疑难” 或“紧急”援助申请,且状态为“已归档”。

    二、 认证时间

    心理助人能力认证(第四期) 初定于419-21日开展。

    三、 报名方式

    符合答辩条件的老师,请在浙江省高校网络思政中心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324日。报名成功后请务必联系心理中心李勇进行登记,以便统一缴费。

    四、其他事项

    辅导员心理助人能力认证是我省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请全体辅导员高度重视,尽快在心理援助系统发起援助申请,并及时参加答辩认证。

     

     

     

    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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