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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及建档工作的通知

    编辑:禇凌俊 发布时间:2023-09-11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及时掌握2023级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学院将集中开展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和建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时间

    2023年9月16日(周六)。

    二、普查地点

    实验楼1号楼三楼、四楼机房。

    三、普查工具

    大学生人格问卷(UPI)、症状自评量表(SCL-90)。

    四、具体安排

    1、各二级学院心理健康辅导站站长与新生辅导员根据各学院分配机房(附件),在新生报到完成后,按照65人/室进行详细安排。

    2、新生辅导员在实验楼外清点好学生人数后统一带入,按照时间安排有序进入相应机房参与测试。

    3、心理中心教师与辅导站站长负责具体施测。

    4、后续心理中心将组织师资对新生开展适应性面谈。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新生心理普查及建档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好本学院新生参加普查,一般应在规定起始时间提前3分钟到机房外等候,不得早到、更不得迟到。

    2、所有新生必须参加普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的学生的请在补测时间段参加测评。

    3、所有新生在测试中务必按测试教师指导进行密码修改和施测操作,密码只可在开始前和结束后修改,并自行保密。

    4、参加测试学生在测试期间不得登录网络聊天工具和各类论坛,做完测试即可离开机房。

     

       附件:2023级学生心理普查机房分配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年9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