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以及学院关于国家奖学金评比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各二级学院对照评比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并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经学工部审核,学生现场答辩,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现将评比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向学工部反映,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莫老师,电话:87760035(9200035)。
学工部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