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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编辑:禇凌俊 发布时间:2023-10-20 点击:

    各二级学院: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运用金融手段,通过财政贴息贷款方式,帮助高校受资助认定生完成学业的助学形式。为做好2023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主要面向2023级且未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认定学生,其他年级认定重点资助对象学生

    二、申请工作流程

    1.采用学生一次性申请,银行一次性审批,按学年分期发放的形式;

    2.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本人所有的申请材料,学院签署审核意见,汇总申请学生电子信息;

    3.学生持经学院审核后的贷款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等候银行现场审核;

    4.经办银行审批后,通过学校账户发放贷款(无特殊情况一般为12月下旬)。

    三、注意事项

    申请贷款学生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并按此顺序整理材料,等待银行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学生身份证、学生证录入通知书复印件;

    2.中国工商银行卡复印件;

    3.学费发票;未缴费者打印学生手册或财务网站上的收费收费标准,并标注学费未缴清到财务部(行政楼207)盖章;

    4.高考成绩证明(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https://www.chsi.com.cn/下载,非2023级新生提供成绩单即可);

    5.经济困难说明;

    6.两位见证人(辅导员或班主任)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或在职证明(工作证复印件或在职证明二者提供一个即可);

    7.家长支持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见附件2

    8.学校公示

    四、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此次助学贷款的宣传组织工作,把好审核关,将工作落实到位,并于1030日前将附件1纸质版材料送至创业楼217,电子稿发送至2577175769@qq.com,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0575-87760079。


    附件:

    附件12023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数据采集表

    附件2:家长支持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学工部

    2023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