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进一步加强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表彰在心理育人、危机干预、咨询服务、科普宣传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心理工作者,弘扬敬业奉献精神,学工部现决定开展2025年度优秀心理工作者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心理中心校内兼职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心理工作相关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恪守职业道德规范;
2、入校工作满2年及以上;
3、无师德失范、教学事故或学生投诉等不良记录。
(二)具体条件(满足2项及以上)
1、承担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任务;
2、承担心理中心心理辅导与咨询工作;
3、主动开展心理健康主题宣传活动(≥5次/年);
4、指导学生心理组织开展工作成绩显著;
5、主动开展心理危机预警及协助处置危机事件;
6、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心理类活动获得厅局级荣誉或奖励;
7、主持或参与院级及以上心理健康课题研究,或发表相关论文。
三、评选名额
各二级学院推选不超过2名,其它部门由心理中心统一评选不超过4名。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申报人填写优秀心理工作者申请表(见附件),并附相关佐证材料(课题、论文、荣誉等);
2、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人选,其它部门申请者由心理中心初审确定推荐人选;
3、学工部进行综合评审,结合日常心理工作开展、工作实绩等确定人选。
4、发布优秀名单,颁发荣誉证书。
五、其他事项
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广泛动员,挖掘典型,严格把关,申报材料需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纸质版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加盖二级学院党总支公章后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活动中心117室),截止时间:12月12日,联系人:李卓。
附:《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优秀心理工作者申请表》
学工部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