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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关于开展2021年冬季“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2021-12-03     (点击: )

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温暖过冬,现将2021年冬季“送温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通知日起至2021年12月25日前

二、活动对象

2021年我院备案的学生资助对象

三、活动形式

(一)冬季慰问品发放

(二)举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座谈会

(三)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寝室

备注:各二级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其他形式和内容的“送温暖”活动。

四、活动经费渠道和相关要求

1、冬季“送温暖”活动经费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均50元标准执行。各二级学院凭开支发票和相应账单明细,统一从学工部贫困生经费列支。

2、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冬季“送温暖”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温暖过冬。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对“送温暖”活动进行总结,并有配图片的相关新闻报道。12月25日前将“送温暖”活动总结以及相关新闻报道电子稿发送至jyxyxsgzb@163.com。

学工部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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