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为总结经验,理清思路,促进工作,全面评价一线专职辅导员(以下简称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辅导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请各学院认真做好2019年度学生工作总结和辅导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工作总结要求
1.认真梳理,全面、客观地总结2019年工作,在重点总结工作成绩和亮点的基础上,深入查找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总结要客观具体,数据详实,条理清晰。
3.在总结的同时要着眼本学院和暨阳学院发展全局,围绕推进学生管理工作,认真思考,理清思路,拟定2020年工作要点。
二、辅导员年度考核要求
1.辅导员考核按照《浙江农林大学辅导员工作条例》(浙农林大党〔2014〕6号)、《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辅导员工作规范(试行)》(暨阳学院党委〔2019〕6号)有关规定执行,各学院考核工作小组根据通知要求具体实施,辅导员的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学院将考核结果(学院推荐考核优秀名额不超过参评辅导员总数的30%)报学工部;学工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辅导员进行综合评价(学院推荐考核优秀人员需围绕主题进行个人述职),确定考评等级(优秀等级的人数比例一般不超过参评辅导员总数的20%),报组织人事部备案、确定。
2.辅导员根据自身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认真客观填写《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年度考核表》(院聘填附件1,省编和校聘填附件2),考核年度内新参加工作人员只进行工作鉴定评价,不确定考核等级。
三、注意事项
因学工部组织考评需要,工作总结和辅导员年度考核表经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2019年12月31日11点之前送至学工部(行政楼104-2),并将电子稿发送至: 670180766@qq.com。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87760666(9200666)。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年度考核表
附件2:浙江农林大学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年度考核表
学工部
2019年12月25日